自中石器时代开始,母系氏族社会进入发展时期。中石器时代是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的过渡阶段。目前,有关中石器时代的考古资料还比较缺乏。
    新石器时代,人类在打制石器的基础上摸索出磨制石器的新技术,又发明了农业、畜牧业、制陶业和纺织业,皮革加工和缝纫技术也有进步。人类除利用天然洞穴居住之外,又开始营建房舍。在河谷台地水源便利之处,逐渐形成村落。
    生产力的显著发展,使母系氏族社会进入繁盛时期。母系氏族社会的结构和制度日臻成熟。磁山、裴李岗文化距今约8000年,仰韶文化距今约7000年至5000年,大汶口文化早期距今约6300年至5500年,河姆渡文化距今约7000年至5300年,上述黄河、长江流域的考古学文化大体处于这一历史发展阶段。
    母系氏族社会的繁盛时期,氏族按母系血统计算世系,并形成明确的制度。母权制已深入氏族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
    氏族是血缘组织,通过母系血统维系。在群婚的形态下,子女只能确认生母,而不知生父。《公羊传》说:“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史记•殷本纪》说:“三人行路,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是为殷商先祖。《史记•周本纪》说,周始祖后稷名弃,其母出野,“见巨人迹,必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史记•秦本纪》也说:“玄鸟损卵,女脩吞之,生子大业”,即秦之先祖。所谓“无父”,“感天而生”,实际是母系制婚姻形态的反映。
    母系氏族社会盛行图腾信仰。原始人类认为某种动、植物与氏族有一定的血缘关系,并且是他们的祖先。图腾既以氏族始祖的形象出现,因而是伴随着母系氏族以及族外婚制产生的。
    部落由互相通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组成。它是母系氏族社会最大的社会集团。有的部落与氏族之间还有胞族作为中介形态。胞族由氏族及其派生出的女儿氏族组成。氏族有自己的住地和活动区域。所以,各部落之间也有一定的界限。越界就会发生纠纷,甚至引起流血的战争。部落是自卫和进攻的军事单位。各个氏族依靠部落,部落又保护各个氏族。部落有共同的防御工事,村落四周多有寨墙、栅栏和壕沟。由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尚无私有财产的观念,各部落之间一般没有尖锐的利害冲突,彼此之间的矛盾,多属血亲复仇的性质。部落也设议事会,由各氏族的长老、氏族长组成。部落酋长由议事会选举产生,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其主要职权是处理部落内外的纠纷。
    母系氏族社会的繁盛时期,氏族的结构较母系氏族社会初期又有所变化,突出地表现在氏族内部形成若干母系亲族。
    新石器时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旧有氏族的狭小格局已不适应新的形势。生产工具的改进以及劳动技能的熟练,使人们以比较小规模的集体为单位从事生产成为可能。在这样的集体中进行生活也更便于管理。于是,随着人口的增殖,原来的氏族除继续分离出血缘氏族之外,在氏族内部又出现若干母系亲族。
     婚姻形态也有所改变。还在群婚制盛行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存在某种或长或短时间内比较固定的成对配偶的同居。以后,由于妇女主动要求比较长久地与某一个男子结合,于是就逐渐向对偶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