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半坡聚落时期,男子主要从事渔猎,有限的猎物不能充分保证全氏族成员的生活。妇女管理原始农业、畜牧业和采集,是生活资料的主要提供者;而且妇女还承担管理住所,抚育子女,制陶和纺织等劳动。妇女的生产和生活活动比男子的生产活动的意义更重要,因此,氏族首领由年长妇女担任。财产都归集体所有,大家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没有贵贱贫富和阶级差别,过着平等生活。历史学家把这个阶段称为母系氏族公社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