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韶村位于渑池县城北韶山脚下,距县城9公里。遗址北依韶峰,三面环水,风光宜人,山水秀美,土地肥沃,是我们祖先狩猎、渔牧、定居的理想场所,7000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在这里长久地过着定居生活。
仰韶人的农业生产主要是集体劳作,他们用木锄或石制的斧、刀、锄、铲进行开荒和播种,种植的作物以粟为主。由于生产工具的粗糙,劳动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仰韶人对抗自然的能力十分弱小,当洪水、干旱来临时,他们只能束手就范,所以为了生存,先民们除了农耕以外,还必须靠狩猎和捕鱼来维持生计。
狩猎在新石器时代是一项重要的生活手段,在人们居住的村落附近就会有一个较好的狩猎和捕鱼的场所。壮年的男人为了捕获野兽,必须冒着生命的危险在深山野林中同凶猛的野兽进行殊死搏斗。集体围猎是他们对付大型野兽的唯一方式,他们必须依靠集体协作才有可能战胜野兽生存下去,否则就会遭到猛兽的攻击身受重伤或死亡,仰韶人集体围猎的场面十分激烈和悲壮。
那时的仰韶人已经会制作陶器。起初仰韶人多是用手工制作陶器,中期开始出现轮制陶器。
陶器是一种以黏土加上其他混合物为材料做成的器物,要在取得材料之后加以成形,在胚土未干之前施以装饰,然后经过火的烧焙,形成坚硬的器皿,可以用作容器、烹饪器、饮食器等。
制作小型器物时仰韶人就直接用手捏成,大型的用泥条盘制成形,或分段做出再加以粘合成形。器形造成之后用木片、印石等将陶胚的表面打磨光滑。陶胚干后用含铁或锰的矿物颜料图绘纹样。有些在绘制前先加一层白色陶衣,使颜色能够更为亮丽,然后放进窑里烧制。
仰韶人把陶窑分成火膛、火道、火眼及窑室心四部分,主要的目的在于累积火候使达到一定的温度以烧造陶器。史前时期的陶窑建立在村落的附近,两三座成一组,三五个为一群。有的直接将陶放在地上起火烧制,并没有建窑,至今如此,可见史前时期仰韶人制陶的讲究及技术的进步。
仰韶人制作的陶器以红陶为主,器形有盆、钵、罐等,器物表面多彩绘,有的陶器上面还绘有鱼、人面等图案。仰韶人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通过对自然界细致的观察,感受和体会到了自然物的节奏、形体、色彩之美,然后把在采集、渔猎、农耕等生活中接触到的鱼、蛙、鹿、鸟、花、叶等通过综合和概括创造出了彩陶的纹绘艺术,丰富多彩,优美实用。一些陶器上留有布和编织物印下来的纹路,由此可见仰韶人已经有了编织和织布的手工业。
仰韶人起初没有固定的村落,但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尤其是农业的出现,便迫使人们必须走出山洞,到平原和丘陵地带去创造一种更适合他们生存的田园式的定居生活。这个时候,仰韶人就来到了河流两岸,居住在近水的高台地上,那里土地肥沃易于种植和养殖。
仰韶人居住的村落或大或小,比较大的村落的房屋有一定的布局,一般分为居住区、公共墓地和窑场三部分。在居住区往往能发现建筑遗存,虽然建筑技术还不十分发达,但却具有开天辟地的创世之功。
从发掘资料看,仰韶人已经由穴居发展到半穴居,然后才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房屋建筑。那时候的房屋异常简陋,但人们从穴居地下走了出来,这无疑又是人类发展史上一次重大的飞跃。
发掘的建筑遗迹表明,仰韶人的房屋分为地上建筑和半穴居建筑两种,而且地面建筑已经很普遍,可以看出当时的建筑技术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村落内的房屋主要有圆形或方形两种,早期的房屋以圆形单间为主,后期以方形多间为主。房屋的墙壁是泥做的,有用草混在里面的,也有用木头做骨架的。墙的外部多被裹草后点燃烧过,来加强其坚固度和耐水性。
那些圆形的或方形的房子四周已经有了木骨泥墙,这是地面建筑关键性的技术。一般房间内都有四根或六根中柱,中间有火塘,出口有高门槛,屋内的地基压得都比较坚实。
就这样,6000年前的仰韶人在自己安置的天地里,安静地走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创造出了丰富而优美的仰韶文明,显示出了自己独特的社会结构和文化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