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改革

其三,相地衰征、关市不征。
  成民之事”,从根本上说依赖于发展经济,除了管理的因素之外,这也需要相关的政策。在这一方面,管仲制定的政策突出有成效者,主要是“相地而衰征”和“关市几而不征”。《国语•齐语》:“桓公曰:‘五鄙若何?’管子对曰:‘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政不旅旧,则民不偷;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陆、阜、陵、墐、井、田、畴均,则民不憾;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略,则牛羊遂。’”其中的“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质的好坏美恶,也就是区分“陆、阜、陵、墐、井、田、畴”的不同情况,从而确定对土地征收赋税的多少。《管子•大匡》中还讲到了具体的征收办法:“案田而税,二岁而税一。上年十取三,中年十取二,下年十取一,岁饥不税。”这里不仅考虑到了土地的情况,而且考虑到了年景,当然比不分青红皂白征收同样的赋税要合理得多,便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如果说“相地而衰征”是对内的经济政策的话,那幺,“关市几而不征”则主要是对外的经济政策。故《齐语》中这样说:“通齐国之鱼盐于东莱,使关市几而不征,以为诸侯之利,诸侯称广焉。”这里即是说,对于来往的货物,无论是几经周转,都免征关税和市税。这无疑会刺激流通,大大有利于齐国人民的富裕和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其四,三选上记、举贤任能。
  在用人方面,管仲继承了太公望“尊贤上功”的路线,所实行的主要是三选制和上记制。所谓“三选制”,是由地方推荐优秀官员,召集到朝廷,然后由齐桓公亲自与他们交谈,了解情况,进行考察,从而确定是否委以重任。这种制度的实行不受时间限制,地方可以随时用书面形式向朝廷推荐官员,故也称“书伐制”。《国语•齐语》云:“桓公令官长期而书伐,以告且选,选其官之贤者而复用之……桓公召而与之语,訾相其质,足以比成事,诚可立而授之。设之以国家之患而不疚,退问之其乡,以观其所能无大厉,升以为上卿之赞。谓之三选。”韦昭注:“三选,乡长所进,官长所选,公所訾相。”所谓“上记制”,是每年正月由齐桓公亲自听问,令五属大夫汇报工作、推荐人才。比之“三选”,“上记”的时间是固定的。《齐语》:“正月之朝,五属大夫复事。桓公择是寡功者而谪之,曰:‘制地分民如一,何故独寡功?教不善则政不治,一再则宥,三则不赦。’桓公又亲问焉,曰:‘于子之属,有居处为义好学、慈孝于父母、聪慧质仁、发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问焉,曰:‘于子之属,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贤,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问焉,曰:‘于子之属,有不慈孝于父母、不长悌于乡里、骄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五属大夫于是退而修属,属退而修县,县退而修乡,乡退而修卒,卒退而修邑,邑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政既成矣,以守则固,以征则强。”
  其五,反其侵地、四邻大亲。
  在对外政策方面,管仲主张改变过去那种以邻为壑的做法,改善关系,修好邻邦,以巩固齐国的地位。其具体做法主要就是返还过去侵占的邻国领地,宽容大度,取信于邻。《国语•齐语》:“桓公曰:‘吾欲南伐,何主?’管子对曰:‘以鲁为主,反其侵地棠、潜,使海于有蔽,渠弭于有渚,环山于有牢。’桓公曰:‘吾欲西伐,何主?’管子对曰:‘以卫为主,反其侵地台、原、姑与漆里,使海于有蔽,渠弭于有渚,环山于有牢。’桓公曰:‘吾欲北伐,何主?’管子对曰:‘以燕为主,反其侵地柴夫、吠狗,使海于有蔽,渠弭于有渚,环山于有牢。’四邻大亲。既反侵地,正封疆,地南至于岱阴,西至于济,北至于河,东至于纪随,有革车八百乘。择天下之甚淫乱者而先征之。”
  管仲改革的实质,是废除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通过这些改革,齐国在几年间就已经国富兵强。齐桓公依靠雄厚的实力,采用管仲的谋略,不断扩张。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召集各诸侯会盟,在诸侯中确定了自己的首领地位,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个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