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实行专制主义的文化政策,演出了焚烧诗书,坑杀儒生的惨剧,秦的学术与文学,从此失去了生存的权利和土壤。在此背景下,秦留给后世的文学遗产便只有歌功颂德的刻石之文和诏令奏议等应用性文字了。
秦始皇从统一中国后的第三年(公元前219年)开始,连续近十年,足迹遍布鸡头山(宁夏泾源县西,相传黄帝曾登此山)、邹峄山(在山东邹县)、泰山、之罘山(罘音浮fū,在山东烟台市北)、琅琊台(在山东诸城县)、碣石山(在河北昌黎县)、九嶷(yí)山(在湖南宁远县)、会稽山(在浙江绍兴县),并刻石歌功颂德。这些刻石文字大多出自李斯之手。李斯相秦30余年,亲历秦的统一过程,故其文对制度的颂美,往往于史有征,不为虚美。李斯对于统一事业的颂赞,亦言出由衷,绝少虚饰,又感慨动人。碑刻虽多制度语、法令语,然而浑朴古质与清峻峭悍,实兼而有之。此外,秦代君臣,雄视天下;李斯顺谀主意,受命作颂,不免辞气奔放,务多溢美,具有铺张壮大的特征。刘勰说:“秦皇岱铭,文自李斯。法家辞气,体乏弘润。然竦而能壮,亦彼时之绝唱也。”谭献说“其词特铺张尽致”,都准确地概括了秦刻石的风格。
秦代君臣的诏令奏议,是至今仅见的秦代应用性文字。此类文字,很能代表秦文的风格。
秦始皇的《令丞相御史议帝号》罗织六国罪名,出语专断,霸气十足;又称自己“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既有战国之文的逞雄作风,又有法家的峭刻峻直,大有不可一世之概。
李斯的《议废封建》、《议烧诗书百家语》、《议刻金石》、《上书言治骊山陵》,行文简捷,不假文饰,是典型的刑名法术语。他的《上书言赵高》揭露赵高之短,广引史鉴,犹逞辩辞;但当胡亥声称自己“贵有天下”,不必像尧、禹那样“苦形劳神,身处逆旅之宿,口食监门之养,手持臣虏之作”,而应“赐志广欲,长享天下”时,李斯的《上书对秦二世》便大讲人君督责之术。全文虽仍以法、术、势为立论基础,已失战国文章的气势。李斯被赵高诬陷下狱,作《狱中上书》。其文虽不脱战国辩士本色,但曲折隐忍,语多反讽,与后世忠而被谤的牢骚之文大体相似,而与秦统一前所创《谏逐客书》大不相同。
秦因暴政,亡于二世。暴政的内容之一,便是灭绝文化思想。所以,秦留给后世的,虽无文学的瑰宝,却有传之久远的历史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