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创建的用以维护最高封建统治者的尊严和权威的一项政治制度。
皇帝,古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在中国,皇帝最早是皇、帝的合称。“皇者,大也,言其煌煌盛美。帝者,德象天地,言其能行天道,举措审谛。”又《春秋繁露》:“德侔天地者,称皇帝。”所以人们考量上古时的贤君,根据他们各自的功绩,将能够配得上皇、帝之称的八人合称为“三皇五帝”。但此时皇、帝还分别为两个称号,不同时用于一人身上。首次将二者合并,作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则始于秦始皇。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秦灭六国,秦王嬴政以为“王”的称号已经不足以显其尊贵,于是召集群臣议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问题。大臣们认为,古有天皇、地皇、泰皇,而泰皇最尊贵,便向秦王提议以“泰皇”为其尊号。秦王自以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乃下令说,去掉“泰”字,保留“皇”字,兼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自称“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从此,皇帝就成为我国封建时代历代王朝最高统治者的专称。
由于皇帝名号的确定,有关皇帝的政务活动及其亲属均制定了法定称号,如臣民对皇帝称“陛下”,史官记事称皇帝曰“上”,皇帝自称曰“朕”。皇帝车马衣服器械百物曰“乘舆”。皇帝驾临曰“幸”,所在曰“行在所”,所居曰“禁中”。印曰“玺”。其命令曰策书、制书、诏书、戒书。皇帝死曰“崩”。凡文书遇“皇帝”、“始皇帝”、“制曰可”等字样时,要顶格书写,因而产生了文书的抬头制度。臣民在语言文字中涉及皇帝名字时要避讳。
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在通常情况下,一切行政、军事、立法、司法、财政、文教大权,无不由皇帝掌握运用;对一切文武官员和勋贵人等的任免、赏罚、生杀予夺大权,也无不取决于皇帝,即所谓“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皇帝的权限虽无所不包,无所不统,但在行使权力时,还必须通过一定的人员和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为使皇帝的政令畅行无阻,保证各种讯息和政务及时而准确地上承下宣,皇帝就必须牢牢地驾驭全套国家机器,必须建立和健全一套上下有序的承传制度。皇帝掌握全国社会和军政讯息的途径主要有奏事、朝议、刺察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