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尉,中国秦汉时中央掌军事的最高官员,秦朝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并为“三公”。后逐渐成为虚衔或加官。
“太尉”之名最早见于《吕氏春秋》。西汉武帝建元二年(前139)后不再设置。西汉早期,设太尉官多半和军事有关,故带有虚位性质,不同于丞相、御史大夫等官职。武帝时以贵戚为太尉,一变过去由力战武功之臣充任太尉的惯例,而又和丞相同等,这也和西汉早期有所差别。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将大司马改为太尉。
东汉时期,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太尉管军事,司徒管民政,司空管监察,分别开府,置僚佐。后曹操撤销三公制,自任丞相。曹丕时期曾短暂恢复,后又撤销。自隋撤销府与僚佐,便渐次演化成优宠宰相、亲王、使相的加官、赠官。元不常置,明废。
各朝太尉的职能
太尉始于秦朝时期。秦王赵政登基后,改设三公九卿。三公即为丞相、御史大夫、及太尉,分别为辅政,监察及治军领兵。但秦朝并没有设置太尉的具体人选,也就是形同虚设。原因在于秦当时为中央集权制,军政经合为始皇帝一体,所以若将兵权拱手送于他人之手,秦王政的统治会收到严重威胁。
到西汉时期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吏的名称基本沿用了秦朝的制度。但与秦朝不同的是,在皇帝之下设立了三套平行的官僚体系,分别为丞相率领的外朝官、大将军率领的内朝官、以及处理皇帝与皇族私人事务的宫廷官。其中外朝官为西汉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权力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人分掌,其下分设九卿、列卿等。但由于官制名目甚多也有一定的分权目的,所以太尉的实权性时时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