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政苛刑

 

秦代的徭役更是繁重到了极点。秦制规定,一般劳动人民年十五始服役,六十岁老免。一生中须为正率一年,屯戍一年,每年还要为更卒一个月。国家规定的这些徭役本来已经很重了,但实际上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额外徭役,有的甚至不计役期。
  秦始皇大兴土木,连续不断地在咸阳及其它许多地方修筑宫室殿观。还将从各国掳掠来的美女和乐器充实其中,以供享乐。统一六国后的第二年,始皇在咸阳渭南作极庙和甘泉前殿。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他仍感到已有的宫廷太小,于是改在渭南上林苑中大规模营建朝宫,先作前殿阿房。据记载,阿房宫“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还在殿前为阁道直抵南山,在南山顶峰上立华表以为阙门;又在殿后修复道渡渭通达咸阳。整个建筑布局象征着天极紫宫星座的结构。为了建筑这座豪华而宏大的宫殿,秦始皇征发了数十万刑徒。
  秦始皇不仅滥用民力,修建大量生前享用的华丽宫室,而且煞费苦心经营他死后的地宫。秦始皇在他即位之初,就穿治骊山(今陕西临潼境内),为自己修墓。统一六国后,又发全国各地刑徒七十余万人继续大规模营造。陵“上崇山坟,其高五十余丈,周回五里有余”。
  值得注意的是,秦代除修阿房宫、兴骊山墓外,还有不少大规模徭役征发。其中有的征发,如筑长城,开灵渠,戍边塞,修驰道、直道等,虽然在客观上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在短期百役并兴,旷日持久,其结果也必然给人们造成巨大灾难。这些还只是秦朝直接征发的徭役。至于地方,还有官府公舍及“公马牛苑”的兴建修缮等各种杂役,也无不征用民力。据统计,秦代全国人口约两千万,而每年被迫服役的不下二百万,以致丁男不足,又征丁女。秦代徭役之繁重,由此可见一斑!
  如前所述,秦朝建立后,曾颁布过通行全国的法律。秦律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严刑峻法。特别是秦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秦得水德,水主阴,阴刑杀,因而他“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
  从史籍和云梦秦简的记载看,秦的刑罚名目繁多,大约可分为死刑、肉刑、徒刑、笞刑、髡耐刑、赀刑、赎刑、废、谇,收、连坐等十二种。而在同一种刑罚内,又按处死的方式、对肢体残害的部位,鞭苔多少,刑期长短,迁徙远近和赀罚轻重等,分为不同的等级。
  始皇的这些暴行,几乎涉及到了社会的各主要阶层。其中被诛杀的大多是劳动群众,但也有属于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些儒生、博士,连宫廷内的“中人”也不能幸免。由于秦始皇“专任狱吏”,“乐以刑杀为威”,因此,秦朝的许多官吏往往苛酷贪残,嗜杀成性。如范阳令便是一名“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的刽子手。秦始皇严刑酷罚,以暴力治天下,自以为可以巩固自己的统治。但是,正如汉陆贾总结亡秦教训时所说:“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