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关系发生的激烈变动,学术界呈现出一种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局面。至其末年,诸国由分裂归于统一;与之相应,思想文化也出现了力求兼收并蓄、冶熔各家学说于一炉的趋势。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运用封建国家的权力,强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统制政策。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措施。
秦朝在统一之初,就在要不要分封诸子为王的问题上发生了一场争论。最终,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认为立封国,就是树敌兵。于是在全国确立了郡县制。
事隔八年之后,到公元前213年,在秦始皇于咸阳宫举行的宫廷大宴上,又发生了一场“师古”还是“师今”的争论。焚书之举正是由此引发的。
在宴会上,博士淳于越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秦始皇把淳于越的建议交给群臣讨论。丞相李斯明确表示不同意淳于越的观点。他反驳说:“三代之事,何可法也?儒生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统一可能遭到破坏。”为了别黑白而定一尊,树立君权的绝对权威,他向秦始皇提出焚毁古书的三条建议:
(1)除《秦纪》、医药、卜筮、农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令下三十日后不交的,处以鲸刑并罚苦役四年;
(2)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3)有愿习法令者,以吏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