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诗是汉代兴起的一种重要诗歌样式,在古代诗歌史上占有显著地位。
在汉代,乐府本是掌管音乐的官署。其中制作和收集的曲辞,当时称作“歌诗”,到了六朝,便被称作乐府诗。于是乐府便成为一种与音乐有关的诗体名。唐代以后,乐府诗的范围更为广泛,包括了乐府机关中搜集的诗歌及文人仿制的入乐与不入乐的作品。宋、元时期,也有人称词、曲为乐府,与乐府诗是两回事。
汉初,朝廷设有“乐府令”,负责掌管音乐。到了武帝时期,出于制礼作乐的需要,正式设立了乐府机构。西汉的乐府曾多至829人,其职责一是谱制新声曲辞、训练乐工、教习歌舞,以备郊祀之用;二是大规模地采集乐歌。《汉书•艺文志》说:“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赵、燕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厚薄云。”汉代采诗的范围相当广泛,《汉书•艺文志》所载的西汉138首歌诗,来自当时的吴、楚、汝南、燕、代、雁门、云中、陇西、邯郸、河间、齐、郑、淮南、河东、洛阳、河南、南郡等地,几乎遍及全国。东汉时,朝廷继续派人到各地“观采风谣”,仍有大量乐歌被收集起来。
两汉乐府今存不足百篇,大部分保留在宋代郭茂倩的《乐府诗集》中。其中汉高祖唐山夫人的《安世房中歌》17章、司马相如等人的《郊祀歌》19章,是用于郊庙祭祀的歌辞。采自各地的歌诗今存的50多首,主要见于《乐府诗集》的《鼓吹曲辞》、《相和曲辞》和《杂曲歌辞》三类。《鼓吹曲辞》中的《铙歌十八曲》是西汉作品,《相和曲辞》中的作品大部分产生于东汉。《杂曲歌辞》出现较晚,里面有一些文人的作品。过去,人们曾把这些采自各地的歌诗称为乐府民歌。但实际上,这些作品的来源和作者都很复杂。它们有的产生于上层社会的歌舞宴会,有的出自文人之手,有的是乐府伶人所作,而《鼓吹曲辞》主要用于军乐,这些都不能称为民歌。因此,还是仍按照传统,称之为乐府歌诗或乐府诗更为合适。
汉乐府歌诗中内容最丰富、最富于生活气息和时代特色的,当属采自各地的作品。这些作品“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各阶层人们的生活和思想感情。
在艺术上,汉乐府最突出的特点是叙事性。明代徐桢卿在《谈艺录》中说:“乐府往往叙事,故与诗殊。”《诗经》中绝大部分作品是抒情诗,很少带有故事情节。汉乐府歌诗中则出现了较为完整的情节和有一定性格的人物形象,其中有《孔雀东南飞》那样的长篇叙事诗,也有《陌上桑》等情节生动,富于戏剧性的作品。即使那些不以叙述故事为目的的短诗,也往往有一些具体的生活片断和细节描写。如《十五从军征》中,重点描写了那个老兵到家前后的经历,通过他的遭遇和感触,以小见大,揭露了汉代的兵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