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计制度


西汉政权继承了秦的上计制度,不仅在上计机构的设置、上计官吏的专职化和上计内容的广泛性等方面较秦时更为完备和增多;而且在主持上计事务的朝官及受理上计的仪制方面,其规格较秦时也有所提高,反映出西汉时期上计制度的地位与作用更重大了。
  到了东汉时期,也同样实行了上计制度。光武帝建国初期,就有奖励边远地区地方官上计于朝廷的措施。东汉上计的主要内容,首先是户籍名册;上计制度东汉初年便已全面恢复,以致连边远地区也不例外。东汉时期的上计制度,也有某些变化发展。例如郡国“上计吏”可以补郎官的制度,便不见于西汉。上计制度的地位在东汉时期有趋于下降的迹象。
  上计制度在政治上的作用是重大的,首先,它是封建统治者及时了解全国各郡、国的土地、人口、钱谷出入及社会治安等的重要手段。其次,上计制度的另一重大作用,在于它能提供各级地方官吏政绩好坏的依据,从而它也成了考核官吏和澄清吏治的重要手段:各郡、国上计于朝廷的计簿中,有关于各郡、国的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等的数量,也有关于各郡、国的“盗贼”多少以及边郡地区的戍卒、设施等等不同簿籍。朝廷掌握了这些上计簿籍,就可以从中考察出各级地方官的勤惰和优劣。上计制度实为考核官吏与澄清吏治的重要手段。其三,上计制度对于维护封建剥削制度和巩固封建的国有经济,尤其有着重要的作用。汉代的国有土地,也需要每年上计,而且需要绘制图版等,无疑有维护与巩固国有经济制度的作用。
  由于上计制度有上述一系列重大作用,因此,此制推行的结果,必然导致封建专制制度的加强,因为它是朝廷控制全国各郡、国、县、道和考核地方官吏的有力手段。秦汉时期,正是专制主义皇权的确立和逐步强化的时期,无怪乎他们如此重视上计制度的实行。正因为上计制度对维护与加强专制主义皇权有着杠杆般的作用,因而皇朝集权制度的强弱,也会反过来影响到上计制度本身的一些变化及其执行程度。故东汉后期地方割据势力的逐步抬头,皇朝集权制度的相对削弱,也使得郡、国上计的官吏,西汉时主要由郡丞、长史承担的制度,变成了东汉时的由郡丞、长史的下属——“上计掾史”承担,反映出上计制度的重要性有下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