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恩令是汉武帝为削弱诸侯王势力而颁行的重要法令。
汉武帝初年,一些大的王国仍然坐拥连城数十座,封地方圆几千里,经济和军事实力堪称雄厚。此外,他们不时还和皇室对抗,威胁着中央集权的巩固。因此,自汉文帝、汉景帝两代起,如何限制和削弱日益膨胀的诸侯王势力,一直是封建皇帝面临的严重问题。
公元前127年,主父偃上书汉武帝,建议诏令诸侯可以推私恩,分封子弟为列侯。主要内容是一改过去,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由嫡长子单独继承,其他子孙则得不到封地的定制,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另外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这样,名义上是向各诸侯王国施以恩惠,实际上是分割了王国的土地,从而达到了削弱诸侯王势力的目的。
这一建议既满足了汉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可以避免激起诸侯王的武装反抗,因此立即为汉武帝所采纳。公元前127年春,汉武帝正式颁布了推恩令。推恩令下达后,诸侯王的庶出子孙大多都得以受封为列侯,不少王国因此便先后分裂为若干侯国。依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之内分化出众多的侯国后,王国的势力范围随之缩小,而朝廷的直辖土地得以扩大。这样,曾经不可一世的王国,随着推恩令的下达而分崩离析。
此后,西汉的王国一般仅辖有数县之地,王国问题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