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唐时期,妇女的短襦都用小袖,下着紧身长裙,裙腰高系,一般都在腰部以上,有的甚至系在腋下,并以丝带系扎,给人一种俏丽修长的感觉。披帛,又称“画帛”,通常一轻薄的纱罗制成,上面印画图纹。长度一般为二米以上,用时将它披搭在肩上,并盘绕于两臂之间。走起路来,不时飘舞,十分美观。另外,女装男性化是唐代社会开放的表现之一,妇女穿着男装是当时一种时尚。
唐代妇女以体态丰腴为美,在画中表现的十分具体。同时期的壁画、陶俑妇女形象也大多如此,连石窟寺里的菩萨也是这种形状,反映了当时的审美情趣和社会风尚。盛唐以后,胡服的影响逐渐减弱,女服的样式日趋宽大。到了中唐时期,这种特点更加明显,一般妇女服装,袖宽往往四尺以上。其他无太大变化。
唐代官吏,主要服饰为圆领窄袖袍衫,其颜色曾有规定:凡三品以上官员一律用紫色;五品以上,绯为色;六品、七品为绿色;八品、九品为青色。以后稍有变更。另在袍下施一道横襕,也是当时男子服饰的一大特点。唐代官吏,除穿圆领窄袖袍衫之外,在一些重要场合,如祭祀典礼时仍穿礼服。礼服的样式,多承袭隋朝旧制,头戴介帻或笼冠,身穿对襟大袖衫,下着围裳,玉佩组绶等。
初唐的铠甲和戎服基本保持着南北朝以来至隋代的样式和形制。贞观以后,进行了一系列服饰制度的改革,渐渐形成了具有唐代风格的军戎服饰。高宗、则天两朝,国力鼎盛,天下承平,上层集团奢侈之风日趋严重,戎服和铠甲的大部分脱离了使用的功能,演变成为美观豪华,以装饰为主的礼仪服饰。“安史之乱”后,又恢复到金戈铁马时代的那种利于作战的实用状态,特别是铠甲,晚唐时已形成基本固定的形制。唐代的铠甲,据《唐六典》记载,有明光、光要、细鳞、山文、鸟锤、白布、皂娟、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锁子、马甲等十三种。其中,明光、光要、锁子、山文、鸟锤、细鳞甲是铁甲,后三种是以铠甲甲片的式样来命名的。皮甲、木甲、白布、皂娟、布背,则是以制造材料命名。在铠甲中,仍以明光甲使用最普遍。
唐代舞蹈,有文、武之分。武舞又称“健舞”,文舞又称“软舞”,两种风格截然不同;前者威武激越,后者飘然若仙。胡舞大多属于前者,而传统的汉族舞蹈,则基本属于后者。两种不同的舞蹈,决定了两种不同的服饰。总的看来,健舞的舞服以小袖为多,以便腾越旋转。而软舞的服装则多用大袖,以表现出婉转、舒展的姿态。隋唐时胡舞的一度风行对贞观、开元间胡服的普及有一定的影响。
回鹘是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即现在的维吾尔族的前身。在唐朝开元年间,回鹘曾一度是北方最强盛的少数民族政权。回鹘族人民与汉族人民,有着亲密友好的关系,相互间的文化交流与经济来往从未间断。回鹘族的服装,对汉族人民曾带来较大的影响,尤其在贵族妇女及宫廷妇女中间广为流行。
回鹘装的基本特点略似男子的长袍,翻领,袖子窄小而衣身宽大,下长曳地。颜色以暖色调为主,尤喜用红色。材料大多用质地厚实的织锦,领、袖均镶有较宽阔的织金锦花边。穿着这种服装,通常都将头发挽成椎状的髻式,称“回鹘髻”。髻上另戴一顶缀满珠玉的桃形金冠,上缀凤鸟。两鬓一般还插有簪钗,耳边及颈项各佩许多精美的首饰,足穿翘头软锦鞋。
胡服流行于元、天宝年间。它的特征是翻领、对巾、窄袖。在陕西等地的墓中壁画有大量反映。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出土的绢画中也有这类服装的妇女。凡穿胡服的妇女,腰间都系有革带,革带上原来是北方民族的装饰,在魏晋时传入中原。到了唐代,曾一度定为文武官员必佩之物,上面悬挂算袋、刀子等七件物品,俗称“蹀躞七事”。开元以后,由于朝廷有了新的规定,所以一般官员不再佩挂。但在民间妇女中十分流行,省去“七事”,以窄皮条代替,仅存装饰之意,无使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