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宰相

房玄龄 唐代宰相人数之多,制度之完善、成熟,在加强中央集权过程中作用之显著,国内、国外历史影响之深远是中外史迹中均所罕见的。
  唐代宰相的名称虽然屡有变更,但这种变更是有规律可循的。从武德五年到六年,是以三省之长或兼判、遥领三省之长者为相;武德六年到贞观二十三年,是以中书令、侍中、左右仆射为相;从贞观二十三年到乾元元年,是以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为相;从乾元元年到唐朝末年到唐朝灭亡,是以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相。经过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三代的更新变革,从而趋于完善成熟。中唐以后,地方藩镇林立,朝中宦官专权,三省六部制受到破坏,出现了“内相”“使相”,相权终于旁落,宰相制度趋于败坏。
  唐朝丞相选拔制度的特点:唐初,战功是选拔丞相的主要途径;从武则天统治直到终唐之世,科举制度,特别是进士科逐步成为选拔的主要途径。通过科举取士,经过吏治考试任官,再历经州、县,台省任职的锻炼考验,具备决断军国大事的才能和智慧,方可寻用为相。入相之后,皇帝定期亲判其考课,评有等第。由此可见,唐代的选相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唐代宰相办公的特点:唐朝的宰相不同于秦汉,多是他官兼职,或是丞相兼领他职,所以没有独立的办公机构——相府,它是集体负责制,主要任务是帮助皇帝议决军国大政,或者拟订皇朝政令,自己不能向政权的其他部门发号施令。宰相议事决策,拟订重大政令的地方叫政事堂。
  关于其性质,史学界看法不一。有的观点认为,综观唐朝一代,政事堂是宰相协助皇帝驾驭天下的议事决策机关,但若把政事堂看作是凌驾于三省六部之上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权力很大的宰相府,似乎不妥。关于宰相的上班制度,开元以前“午前议政于朝堂,午后理务于本司”。天宝末年以后,更直掌事,政事堂印改为中书门下印后,中书令专断相权,从而产生了执政事笔的当国宰相。唐朝为了防止宰相专权,利用乡亲、门生故旧拉帮结党之弊,也为了提倡遵章办事,发挥宰臣的正常统治效能,还规定了必要的回避制度。对退休宰相,物质生活上给予关怀和照顾,政治上给予一些荣誉和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