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镇割据

开元、天宝年间,为控制和防御周边各族的进犯,唐玄宗大量扩充边兵,并创设节度使制,给节度使以军事统领、财政支配及监察管内州县之权。这些节度使统掌的军镇有保卫唐朝廷之责。
藩镇割据-唐代藩镇的分布  唐朝廷设置军镇,本为保卫自身安全,但发展结果往往形成对抗中央的割据势力。安史之乱后,为了抵御叛军,军镇制度扩展到内地。唐代后期,藩镇林立,这些藩镇亦称方镇。其中一部分军政长官据地自雄,独揽一方军政财权,其职位由子弟或部将承袭,不受中央政令管辖;有的甚至倚仗自身实力对唐朝廷跋扈不驯,割据叛乱,或藩镇相互兼并,最后唐朝廷被强藩朱温所灭,演变为五代十国。
  唐代藩镇割据的形势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割据形成发展时期,从唐代宗李豫初年到唐德宗李适末年(762—805年)。763年,安史之乱以史朝义自缢,其党羽纷纷投降唐朝而宣告结束。但朝廷无力彻底消灭这些势力,便以赏功为名,授以节度使称号,由其分统原安史所占之地,形成河北三镇,这三镇名虽服从朝廷,实则独立。军中主帅,或父子相承,或由大将代立,朝廷无法过问。
  第二阶段:讨伐叛镇的时期,从唐宪宗李纯永贞元年至元和末年805—820年。唐宪宗即位后,中央军力和财力有了一定基础,他开始执行削藩政策。
  第三阶段:藩镇复活并延续的时期,从唐穆宗初至唐懿宗末(821—874年)。宪宗伐叛所创下的新局面没有维持多久。由于长期战争,中央府库的积蓄已经枯竭,宪宗晚年任用聚敛之臣,遭到百姓怨恨;新的统一局面,也使大臣们思想麻痹。穆宗即位后,“销兵”(即裁减兵员)的主张盛行一时。销兵虽可以节省财政开支,但被裁的士卒无可靠生计,却是一个乱源。821年,发生兵乱,河北三镇脱离中央控制。朝廷因军费浩大,无法支撑长期作战,只好承认现实。经此,唐朝中央再也没有恢复河北的打算。即使在唐朝尚能控制的区域内,也新出现一些较弱的割据者。总之,第三阶段中,藩镇有所复活并发展,不过程度不如第一阶段之甚。
  第四个阶段:藩镇相互兼并的时期,从唐僖宗乾符二年至唐亡(875—907年)。王仙芝、领导的唐末农民战争爆发后,唐朝虽然征集各镇士兵围剿,并委任都统、副都统为统帅,实际上指挥并不统一。881年,黄巢攻入长安后,唐朝中央政权实际已经瓦解,这时在全国逐渐出现了许多割据势力,割据的藩镇空前增多。农民起义军失败后,这些藩镇立即转入互相兼并的战争中,数十年战争不断,几乎遍及全国。907年,名义上的中央朝廷也被藩镇之一朱温夺去了,演变为五代十国,成为唐代藩镇割据的延续。直到北宋统一,才结束这一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