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时,殿试的程序大体如下:试前须复试,在紫禁城内的保和殿应试。复试毕,于四月二十一日应殿试。殿试只考策问,应试者自黎明入,历经点名、散卷、赞拜、行礼等礼节,然后颁发策题。制策题目,清初用时务策一道,题长二三百字,所询一二事;康熙以后,题长达五六百字,甚至千字左右。乾隆二十六年(1761),改由读卷大臣密议八条中圈出四道为题。策文不限长短,一般在2000字左右,起收及中间的书写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数限制,特别强调书写,必须用正体,字要方正、光园、乌黑、体大。从某种角度来看,书法往往比文章重要。殿试只一天,日暮交卷,经受卷、掌卷、弥封等官收存。至阅卷日,分交读卷官8人,每人一桌,轮流传阅,各加“○”、“△”、“\”、“1”、“×”五种记号,得“○”最多者为佳卷,而后就所有卷中,选“○”最多的十本进呈皇帝,钦定御批一甲第一、第二、第三名即为状元、榜眼、探花,一甲三人称“进士及第”,又称“三鼎甲”。二甲若干人,占录取者的三分之一,称“进士出身”,二甲的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若干人,占录取者的三分之二。最后由填榜官填写发榜。一甲三人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进士如欲授职入官,还要在保和殿再经朝考次,综合前后考试成绩,择优入翰林院为庶吉士。即俗称的“点翰林”,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赴外地任职。
清代内阁大学士吴式芬保存了一份他当年殿试时候的考卷。吴式芬考试考到近四十岁,终于“晚成大器”,成为吴氏家族中的第八位进士、第二个翰林。他保存了当年的殿试卷,十分完整。殿试卷长260厘米,宽44厘米,卷首钤有清宣宗皇帝(爱新觉罗•文宁)御宝,卷末记有印卷官职位和姓名,卷面正文(楷书)88行,1951字,启封署文“应殿试举人臣吴式芬年叁拾柒岁山东武定府海丰县人由例监生应道光贰年乡试中式由举人应道光拾伍年会试中式今应殿试……”并开具三代宗亲于后。批文显示,吴式芬道光乙未年应殿试,并标记“第二甲第叁拾柒名字样。”
在这张卷宗中,人们看到了这位名士的答卷字迹隽秀,文笔犀利,论述精道,堪称文章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