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皇之治

隋文帝杨坚 隋文帝在取得政权及统一全国之后,曾在政治上、经济上与军事上实行若干措施,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巩固国家的统一。在他统治的二十多年里,社会民生富庶、人民安居乐业、政治安定,史称“开皇之治”。
  政治方面:第一,迁徙南方豪族入关和镇压南方豪族入关。隋文帝灭亡陈之后,将陈朝的皇室大臣及豪族等迁入长安,这些南方豪族离开原来乡土以后,他们的力量便大大削弱下来了。陈灭亡后一年,南方豪族不满隋朝统一的变革,纷纷起来发动叛乱。他们攻陷州县,杀害地方官吏,几乎整个陈的旧境都骚动了,隋文帝派大将杨素率兵讨伐,很快将武装叛乱平定下去,不仅彻底击溃了陈的残余力量,而且沉重打击了南朝的门阀氏族。
  第二,进行了官制改革。隋文帝即位之后,在中央机构方面,废除北周仿效《周礼》的六官,将汉魏以来中央官制的变化做了一次大总结,建立了三省六部制,在中国古代官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所谓三省,即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内史省后改为内书省,是中央制令机构,即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令黄帝的诏令,长官为内书令二人,次官为内书侍郎,其他重要官职还有内书舍人、通事舍人;门下省在隋初是侍奉谏议机构,长官为纳言二人,其职责是侍奉内廷,为皇帝出主意。次官是黄门侍郎,执掌驳正违失;尚书省在隋朝的地位与权利很高,史称“事无不总”,是最高行政机关。其下统领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等六部。吏部掌文官选授、考课,礼部掌学校、礼乐,兵部掌军籍舆马,刑部掌刑政司法,民部掌财税出纳,工部掌工程建造。尚书省的长官为尚书令一人,一般不授人,实际长官是左、右仆射。仆射的属官有左右丞各一人,六部的长官是尚书,六部尚书与左右仆射合称“八座”,属于最显赫的官职。总之,内史、门下、尚书三省同秉大政,各有分工,共同担负秦汉时期宰相的职责,以避免丞相因权利过大而专政的危险,大大巩固了皇权,为唐代的宰相制度开了先声。
  在地方组织方面,隋文帝把东汉末年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制,改变为州、县两级制。隋文帝废去郡这一级,合并了不少州县,裁汰冗官。在州县属役的任用方面,隋朝废除了秦汉以来地方官自辟僚属的制度,规定凡九品以上的地方官吏,一律由中央的吏部任免,又规定州县佐官要三年一换,不得重任,并且须用外地人。这样,把地方官用人之权完全收归中央,防止地方政权为豪强所把持,进一步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后来的隋炀帝,在御史台的基础上,增设谒者、司隶二台合称三台。御史台的任务是纠察弹劾,监军出使。谒者、司隶二台的设立分割了御史台的职权。谒者台掌奉诏出使、抚慰劳问、持节察按,司隶台掌巡查京畿内外,长官均为大夫。
  总之,隋代第一次厘订了以三省六部制为核心、同时辅以强大的监察机关和各司其职的诸寺诸监的中央职官制度,它对唐代及以后各朝的政治制度影响十分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