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忠报国


绍兴六年,岳飞再次出师北伐,攻占了伊阳、洛阳、商州和虢州,继而围攻陈、蔡地区。但岳飞很快发现自己是孤军深入,既无援兵,又无粮草,不得不撤回鄂州(今湖北武昌)。此次北伐,岳飞壮志未酬,写下了千古绝唱的名词《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
  臣子恨,何时灭?
  架长车,踏破贺兰山阙!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绍兴七年,岳飞升为太尉。他屡次建议高宗兴师北伐,一举收复中原,但都为高宗所拒绝。绍兴九年(1119年),高宗和秦桧与金议和,南宋向金称臣纳贡。这使岳飞不胜愤懑,上表要求“解罢兵务,退处林泉”,以示抗议。次年,兀术撕毁和约,再次大举南侵。岳飞奉命出兵反击。相继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大破金军精锐铁骑兵“铁浮图”和“拐子马”,乘胜进占朱先镇,距开封仅四十五里。兀术被迫退守开封,金军士气沮丧,发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哀叹,不敢出战。
  在朱仙镇,岳飞招兵买马,连络河北义军,积极准备渡过黄河收复失地,直捣黄龙府。他激动地对诸将说:“直捣黄龙府,与诸君痛饮耳。”岳飞回临安后,即被解除兵权,任枢密副使。绍兴十一年八月,高宗和秦桧派人向金求和,金兀术要求“必先杀岳飞,方可议和”。秦桧乃诬岳飞谋反,将其下狱。绍兴十一年(1142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毒死于临安风波亭,是年岳飞仅三十九岁。其子岳云及部将张宪也同时被害。孝宗时,岳飞得以昭雪,宁宗时被追封鄂王。
  岳飞善于谋略,治军严明,其军以“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著称。在其戎马生涯中,他亲自参与指挥了126仗,未尝一败,是名副其实的常胜将军。岳飞无专门军事著作遗留,其军事思想,治军方略,散见于书启、奏章、诗词等。后人将岳飞的文章、诗词编成《岳武穆遗文》,又名《岳忠武王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