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

秦桧(1090年—1155年),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登进士第,官至御史中丞。曾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进攻宋朝京城汴京(今河南开封),要求宋徽宗割让三镇: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县)、河间。这时身为职方员外郎的秦桧,提出了较为重要的四条意见:一是金人贪得无厌,要割地只能给燕山一路;二是金人狡诈,要加强守备,不可松懈;三是召集百官详细讨论,选择正确意见写进盟书中;四是把金朝代表安置在外面,不让他们进朝门上殿堂.当时要弭兵就得割地。北宋派秦桧和程璃为代表同金人进行谈判。秦桧在谈判中尚能坚持上述意见,于是又升为殿中侍御史、左司谏。后来,金统治者“坚欲得地,不然,进兵取汴京”.朝中百官在讨论中,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割地,秦桧等三十六人认为不可。
  金军攻占开封后,欲立张邦昌为帝,秦桧进议状,主张另立宋宗室为帝,遂被金军俘虏北去,旋即降敌,在金廷大倡和议,故于建炎四年(1130年)被放回南宋,成为宋廷内部主和派的代表人物。
  秦桧回到朝内,很快获得高宗的信任,这主要是由于他的政治主张与高宗不谋而合。秦桧提出“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主张,由于南宋的军队和将领主要是西北、河北和山东人,如果按照秦桧“北人归北”的主张去办,就等于把北方土地全部奉献给女真贵族,而且大批不愿降金而南下的北方人士,都得回去受金人统治,这等于南宋自毁长城,自己解除武装,表明对金放弃武力抵抗。秦桧如此明目张胆地出卖国家利益,立刻遭到朝内许多大臣的反对和谴责,高宗迫于舆论的压力,只好把秦桧罢相,贬为观文殿学士。
  绍兴七年(1137年),金朝进攻南宋受挫后,让宋使传回愿意和议的口信,一直求和心切的高宗大喜过望,便于次年三月将秦桧恢复右相位。秦桧再次为相秉政,遂使朝政日趋腐败和黑暗。
  宋金的和议,引起朝野一致的不满,纷纷上书弹劾秦桧,奏请斩秦桧,以谢天下,而高宗却置之不理,秦桧更是把弹劾他的人全部贬职、流放、甚至迫害致死。
  宋金“和议”后,高宗、秦桧大肆宣传“和议”的成功,秦桧更是得意洋洋,分派官员到金国报聘、割地,到各地宣谕和议。然而和议仅过一年,金军再次南下,但是遭到南宋军民的顽强抵抗,特别是岳飞指挥岳家军在取得郾城大捷之后,挥师北上,进军朱仙镇,直逼开封。秦桧见岳飞连连得胜,怕岳飞功成名就,形成北伐大势,坏了他主和议的前程,于是他急令东路的张俊、杨沂中等军撤回,又以“孤军不可久留”为由命岳飞退兵。岳飞上书力争乘胜追击,秦桧不理,他借高宗名义,一天之内给岳飞发去十二道金牌,勒令班师。岳飞只好忍痛班师。宗弼退兵后,派人致书秦桧,警告他说:“必杀岳飞而后可和。”秦桧也忌岳飞素以恢复为己任,作梗和议,决意谋杀岳飞。他指使人诬告岳飞父子及部将张宪谋反,并将数人逮捕下狱。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二月,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岳飞杀害,并将岳云、张宪一同斩首,酿成一起千古奇冤。
  因秦桧议和有功,高宗更加倚重他,加封他为太师、魏国公。致使秦桧一人独居相位,权倾内外。为了维持和议局面,巩固地位,他进一步排斥异己,迫害主战人士。至于结党营私、贪污舞弊那是常事;另外秦桧深知自己作恶多端,怕被人载入史册,遗臭万年,所以兴起文字之狱,禁私史、野史,控制言路。史籍中不利于自己的内容全部毁弃,致使国史亡失极多。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十月,秦桧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