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艺术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最早的戏曲种类。以其发展衍变地域和时期的不同,又可分为宋杂剧、金院本和元杂剧。就其音乐──北曲来说,则是一种早期的以曲牌体为特色的重要声腔系统。它吸收、融合了中国传统艺术的优秀成果,对当时的南戏和明代以来南北各种地方声腔剧种给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在中国戏曲艺术发展的进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杂剧最早见于唐代,那意思和汉代的“百戏”差不多,泛指歌舞以外诸如杂技等各色节目。“杂”谓杂多,“百”也是形容多;“戏”和“剧”的意思相仿,但都没有今天“戏剧”的意思。到了宋代,“杂剧”逐渐成为一种新表演形式的专称;这一新形式也确实称得上“杂”的,包括有歌舞、音乐、调笑、杂技,它分为三段:第一段称为“艳段”,表演内容为日常生活中的熟事,作为正式部分的引子;第二段是主要部分,大概是表演故事、说唱或舞蹈;第三段叫散段,也叫杂扮、杂旺、技和,表演滑稽、调笑,或间有杂技。三段各一内容,互不连贯。杂剧的音乐,有些直接取自宋大曲,有些则来源于民间小曲。但宋大曲一般只取唐大曲的一部分,称为“摘遍”;宋大曲的结构也已远较唐大曲简单。
北宋以后,杂剧既有随南宋南迁的,也有为金所继承的,金继承的宋杂剧也称院本,性质上与宋杂剧却没有区别。北宋末南宋初,也就是12世纪,南方也产生了一种与宋杂剧不同的戏曲南戏,又叫戏文,又因为产生地在浙江温州,所以又叫温州杂剧、永嘉杂剧。南戏完全表演故事,结构可随故事变化,不像宋杂剧基本由三段构成。南戏音乐以南方流行的小曲、歌谣为主,大概后来受到宋杂剧的影响,也采用唱赚、词调和大曲的部分曲调。南戏虽不讲究宫调,时间久了却也自然形成了集曲成套的规律,曲牌联接已有一定次序。在南戏的舞台上,一般角色也可歌唱,因此便有独唱、对唱、合唱等各种形式,音乐的路子显得开阔了。
元初到大德年间(1297年—1307年),元杂剧发展至鼎盛时期,大都以及各地的杂剧演出非常活跃,作家辈出,名作如林。如关汉卿的《窦娥冤》、《救风尘》、《拜月亭》、《单刀会》,王实甫的《西厢记》,马致远的《汉宫秋》,魏君祥的《赵氏孤儿》等不朽作品,反映了广大人民的苦难和呼声。著名演员有珠帘秀、天然秀、侯耍俏、黄子醋等,盛极一时。元代末年,政治黑暗,经济衰微,北方重灾,更由于科举恢复,文人转趋仕途,以及南方传奇兴起等原因,元杂剧又渐趋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