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交子由商人自由发行,北宋初年,四川成都出现了专为携带巨款的商人经营现钱保管业务的“交子铺户”。存款人把现金交付给铺户,铺户把存款人存放现金的数额临时填写在用楮纸制作的卷面上,再交还存款人,当存款人提取现金时,每贯付给铺户30文钱的利息,即付3%的保管费。这种临时填写存款金额的楮纸券便谓之“交子”。这时的“交子”,只是一种存款和取款凭据,而非货币。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子”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许多商人联合成立专营发行和兑换“交子”的交子铺,并在各地设交子分铺。由于交子铺户恪受信用,随到随取,所印“交子”图案讲究,隐作记号,黑红间错,亲笔押字,他人难以伪造,所以“交子”赢得了很高的信誉。商人之间的大额交易,为了避免铸币搬运的麻烦,直接用随时可变成现钱的“交子”来支付货款的事例也日渐增多。正是在反复进行的流通过程中,“交子”逐渐具备了信用货币的品格。后来交子铺户在经营中发现,只动用部分存款,并不会危及“交子”信誉。于是他们便开始印刷有统一面额和格式的“交子”,作为一种新的流通手段向市场发行。这种“交子”已经是铸币的符号,真正成了纸币。但此时的“交子”尚未取得政府认可,还是民间发行的“私交”。
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政府设益州交子务,由京朝官一二人担任监官主持交子发行,并“置抄纸院,以革伪造之弊”,严格其印制过程。这便是我国最早由政府正式发行的纸币——“官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