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曲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一朵奇葩,它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成就上都体现了独有的特色,与唐诗宋词鼎足并举,成为我国文学史上三座重要的里程碑。
元代是元曲的鼎盛时期。一般来说,元曲包括元杂剧和散曲两种,二者都采用北曲的演唱形式。其中,散曲是元代文学的主体;但元杂剧的成就和影响却远远超过散曲,因此也有人认为“元曲”应单指杂剧,即“元代戏曲”。
元曲虽有定格,但并不死板。它允许在定格中加衬字,部分曲牌还可增句,押韵上允许平仄通押,与诗绝词相比,有着较大的灵活性。所以读者会发现,同一首“曲牌”的两首元曲,字数有时并不一样(同一曲牌中,字数最少的一首为标准定格)。
元曲又称词余、乐府。
元曲的组成,包括两类文体:一是包括小令、带过曲和套数的散曲;二是由套数组成的曲文,间杂以宾白和科范,是种专为舞台上演出的杂剧。“散曲”是和“剧曲”相对存在的:剧曲是用于表演的剧本,写各种角色的唱词、道白、动作等;散曲则只是用作清唱的歌词。从形式上看,散曲和词很相近:但在语言上,词要典雅含蓄,散曲则通俗活泼;且在格律上,词要求得严格,散曲则较自由些。散曲从体式上可分为两类:“小令”和“散套”。小令又叫叶儿,体制短小,通常只是一支独立的曲子(少数包含二三支曲子)。散套则由多支曲子组成,而且要求始终用一个韵。散曲的曲牌也有各式各样的名称,如《叨叨令》、《刮地风》、《喜春来》、《山坡羊》、《红绣鞋》之类,这些名称多较俚俗,这也说明散曲比词更接近于民歌。元曲以其作品揭露现实的深刻以及题材的广泛、语言的通俗、形式的活泼、风格的清新、描绘的生动、手法的多变等,在中国古代文学艺苑中放射出璀璨夺目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