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

元代白莲教与民间信仰逐渐融合,群众基础日益广泛,政府屡屡感到不安。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诏令“禁止白莲社,毁其祠字,以其人还隶名籍”。由于庐山东林寺普度撰《庐山莲宗宝鉴》,解释子元白莲教正义,加上白莲教其他上层人物的积极活动,一度恢复它的合法地位。但白莲宗的下层则转向秘密发展,教义也有变化,成了鼓动和组织农民反抗统治者的手段,终于导致了元末农民的大起义。
  白云宗原属华严宗的一支,又名白云菜或十地菜,是北宋末年居杭州白云庵的沙门孔清觉(1043—1121年),提倡菜食为主,吸引了大批信众而建立了一个团体。
  清觉以为唯《华严经》教义是“顿教”,属“菩萨十地”中第十地,因而是引导众生成佛的“佛乘”,需要特别加以弘扬。他依据华严宗圆融无碍之说,着力提倡儒释道三教一致,认为儒教明乎仁义礼智信,忠孝君父;佛教慈悲救苦,化诱群迷;道教则寂默恬淡,无贪无爱。虽然各有特点,其义则一。白莲宗僧人可娶妻生子,白云宗则不许娶妻,但强调信徒要耕稼自立。其余在戒荤戒酒戒杀等方面两宗大体相同。在浙江西部农村中,白云宗得到很多信徒,据说往往有以修禅念佛为名而男女混杂秽乱的情况,被视作“邪教”。
  到了元代,白云宗一度有较大发展,杭州南山普宁寺成为该宗中心。该寺的住持组织雕刻了又一部大藏经,名《普宁藏》,除了复刻宋代思溪《圆觉藏》外,还加入了白云宗的撰述和元代新译经。元仁宗延祐七年(1320年),白云宗再次遭到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