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拟

票拟:明朝内阁大堂遗址1.jpg票拟,也叫做票旨、条旨或调旨,也就是说对于来自全国各方面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以前,由内阁学士“用小票墨书”,即把批阅建议写在纸上并贴在各奏疏的对面上以进呈。 明自英宗后,凡朝廷重要文书,由内阁拟定批答文字,以墨笔写于票签上,送请皇帝批准。这实际上就是代拟好“御批”的稿本,供皇帝采纳。在君主专制体制下,掌握代替皇帝起草批示的职权,其重要意义是可想而知的。自设置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渐废。
  所谓“代言之司”,所代表的乃是具有绝对权威的“皇言”。“各衙门章奏留送阁下票旨,事权所在,其势不得不重。”但是,内阁的“票拟”终究不过是给皇帝提供参考的初步意见,最后的拍板定案仍决定于皇帝的御批(当时叫做“批朱”)。内阁权力的有无及大小,内阁实际地位的高低,也主要表现在所拟“票拟”被采纳的程度上。
  洪熙、宣德时期,三杨所拟的“票拟”,万历前期,张居正所拟的“票拟”,差不多都转化为“批朱”的蓝本,阁权之重、阁职之隆,自不待言。但在正统以后,诸如成化、正德、隆庆、天启等朝的皇帝都特别宠信宦官,甚至将“批红”的大权也交给司礼监的宦官头子代行,内阁的职权自必受宦官的钳制。实际上存在着内阁与司礼监双轨辅政的局面,使其互相制约。
  明中叶以后,王振、汪直、刘瑾、魏忠贤等著名的大宦官,在他们得势时无不压抑和控制着内阁。内阁拥有“票拟”之权,这就使它对皇帝权力的限制,超过了过去的宰相。但在宦官当权的时候,内阁学士要想有所作为,必须首先巴结太监。因为内阁学士根本见不到皇帝,不讨好太监,他们的意愿、设想便不能被皇帝得知。即使是著名的大政治家张居正也不能例外,身为内阁首辅,他也只能通过给太监行贿,在他们的帮助下才最终掌握实权,才有机会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