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产品加工业中,常见有商人雇工生产,与工场手工业相仿,但其经营资本尚未从商业资本中独立出来。陕西南部的圆木厂、枋板厂规模较大,但亦属木商附设的加工厂,非独立经营。
包买商形式仅在清代的丝织业中见到,规模颇大。其余如制钉、制针和烧釉上彩的红炉业中也有一些,但只是锻铁、制瓷业中工场手工业的附属物。
农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有富裕农民或富裕佃农雇工经营商品性生产、地主雇工经营商品性生产和商人租地经营农业三种形式,其中以佃农雇工经营的事例较多。雇工(折合长工)一般只三四人,多的达10人左右。地主有雇工数十人者,但其中多系供贵族大家庭消费用的庄田,非商品性生产。
作用和后果
以明中叶即15世纪来说,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时间并不太迟。但其发展缓慢,直到19世纪鸦片战争前,仍只是稀疏地存在,未能象西欧那样导致一个工场手工业时代,在农业中更属微不足道。它发展缓慢的原因,和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性的原因基本上是一致的,因而这项研究成为近年来中国史学界十分重视的课题。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又常是作为20世纪初国内外流行的“外铄论”的对立面提出的,该种理论认为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只是由于外在力量或由外国移植而来。因而这项研究有利于澄清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过程,以及从封建经济向资本主义转化中的有关问题,诸如租佃关系的演变、市场的适应性、货币资本的积累、行会的作用等。学者们在研究中对这些问题都有探讨。
鸦片战争前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还很微弱。但在长期发展中它毕竟已建立了一种新的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制度。以至战后外国资本侵入中国时,它所面临的不是象它在某些殖民地所遇到的那样一块“反抗资本迁入”的处女地,而是可以找到现成的雇佣劳动者包括技艺高超的熟练工人和女工,以及相应的市场。事实上,第一家外资工厂就是在原来中国的工场手工业的基础上建立的。第一家洋务派的军工厂也是这样。民族资本工厂中,从工场手工业发展起来的就更多,在矿业中尤其多。
原来作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主要形式的工场手工业,在鸦片战争后发展日益迅速,到20世纪初期,所有重要手工行业,包括棉纺织业,都已有了工场手工业户。工场手工业的产值大约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包买商形式也是在战后有较大发展。农业中,从事商业经营的地主是在战后才见显著,而富农增长更快,已形成一个阶层。不过,这时中国已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些已不再称为资本主义萌芽了。但历史是不能割断的,它们在鸦片战争后的发展,仍是萌芽的继承。